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以下简称“公告牌”)监制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告牌监制业务办理的正确率和正点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从事公告牌监制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办卷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责任制
凡对来中心办理公务或来访者,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推诿,不敷衍,对咨询者需耐心解释,工作人员有引领来访者到相关处室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处的职责。
第四条 限时办结制
中心公告牌监制业务的办卷时间均为2个工作日(从网络申报到审核完成)。其中经办人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核人不超过1个工作日。
进入绿色通道的案卷,原则上工作时限为1个工作日。
第五条 实行投诉举报制
对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欢迎投诉举报,投诉可采用电话、书信、来访等形式。接到投诉举报后,经调查属实,对违反者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 实行案卷抽查制
每月月初对前一个月案卷办理的正点率、正确率及案卷办理情况进行抽查、统计。
第七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
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不按办卷要求及时办理,或存在索、拿、卡、要等现象,一经查明,对违反者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奖惩制
奖惩制主要是根据案卷办理人员的办卷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具体情况见中心的奖惩制度。
第九条 保密制
公告牌监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保密制度,禁止对外提供资料,对违反者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 案卷办理流程
第十条:公告牌监制流程和必备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公告牌监制业务办理流程图:

必备资料:
(1)本项目公告牌电子文档。
(2)建设单位所委托广告公司的资质证明,如果建设单位委托广告公司送审,广告公司须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书,并盖有建设单位公章。
(3)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所提供的最新放线定位图。
第四章 办卷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经办人职责
1、案卷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完成。
2、经办人负责检查公告牌规格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公告内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许可证号、核发许可证日期、审批经办人、经办人电话、批后管理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等填写是否有误;检查总图中的建筑层数、建筑设计尺寸、离界尺寸及建筑位置是否跟放线定位图一致,尺寸数字是否清晰无误,坐标数字是否删掉,道路设计及环境是否与已批总图一致、道路名称是否正确,相邻建筑、地下室、高压线等是否表示出来;检查立面效果图是否与已审批建筑方案一致。
3、按月份保存相关电子文档,命名方式采取以下方式: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将已经校核合格的公告牌在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进行网上公告。
4、将项目存档的公告牌校核意见书加盖“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告牌监制业务专用章”送行政科存档。
5、对建设单位有关公告牌的咨询,提供回答。
第十二条 审核人职责
1、案卷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完成。
2、检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广告公司的资质证明、广告公司提供的建设单位的委托书;注意核对总图中的尺寸是否清晰无误;核对公告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 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校核意见书模版
2.公告牌监制进窗表
3.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设计制作安装标准与要求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设计制作安装标准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申请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湘建规[2006]200号《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以下简称“公告牌”)设计制作安装标准与要求。
一、公告牌公告内容:
规划建设项目公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许可证号、核发许可证日期、审批经办人、经办人电话、批后管理责任人、责任人电话、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总平面图、建筑三维立面图,相邻用地、建筑、规划和现状道路情况等。
二、公告牌规格:
公告牌的规格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建筑面积确定其规格(详见下表)。如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在保证公告牌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可适当扩大尺寸,但不得缩小。
1、自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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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3.5m |
1.9×3.3m |
1.3×2.2m |
1.0×1.6m |
|
面积 |
15000 M2以上 |
10000 —15000M2 |
5000 —10000M2 |
5000 M2以下 |
2、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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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3.5m |
1.9×3.3m |
1×1.6m |
|
面积 |
10000 M2以上 |
5000 —10000M2 |
5000 M2以下 |
3、特殊规格:建设单位要求将几块公示牌合做一块,具体规格不小于几块公告牌总面积。
三、公告牌设计要求:
1、公告牌设计制作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有公告牌设计能力的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且确保制作安装到位。
2、公告牌中的总平面图设计必须根据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放线定位图,并结合已审批总图进行设计,总图中的坐标必须删掉,总图中必须有建筑设计尺寸及离界尺寸,尺寸数字必须清晰、正确,道路名称必须清楚正确,公示建筑相邻的已有建筑、规划建筑、高压电线以及地下室都要表示出来,总图中的各项应公告内容必须准确无误、清楚醒目,图像质量必须达到实际规格喷绘要求。公告牌中立面效果图必须与已审批建筑设计方案一致。
3、公告牌颜色、格式、字体一律按照公告牌模版要求设计。公告牌设计的总图图例必须与公告牌模版中提供的总图图例一致,申报单位可到长沙市规划管理局网站下载公告牌模版。(2X3.5米及以下规格用小模版,2X3.5米以上规格用大模版)
4、公告牌设计软件: AutoCAD、Photoshop、3DMax等。
四、网络申报规定及流程
1、必备资料:j本项目公告牌电子档(不大于50M) k设计公司资质证明扫描件l广告公司申报须提供建设单位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流 程:

五、制作安装要求:
1、主要材料:角钢、灯箱布、钛合金(镶边)。
2、制作方式:喷绘。
3、质量保证:内容清晰醒目、颜色鲜艳美观、表面光洁细腻、经久耐用(使用时间达两年以上)。
4、安装地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离地面不低于40cm)。
5、建设单位须保证公告牌安装到位,未安装或者安装的公告牌设计图与已经审核公告牌电子档不一致,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六、公告时间:
核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直至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完成。